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自什么起施行)
2012年8月1日起实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自2012年8月1日起实行2012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为此,外汇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
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1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2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3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4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5 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温馨提示。
第十二条 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应当签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承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对新办理名录登记的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外汇局依托监测系统按月对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核查外汇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调整核查频率纳入非现场核查的数据包括企业最近12个月的相关贸易外汇收支和货物进出口数据第二十八条 外汇局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总量差额总量差。
第一条 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从事对外贸易的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十条 本细则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四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五。
对B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在单证审核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第二十八条 外汇局建立贸易外汇收支电子数据核查机制,对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第二十九条 对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以及外汇局认定的其他业务,由外汇局实行事前逐笔登记管理,金融机构凭外汇。
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违反外债管理规定二代理进口业务,代理方未付汇,且违反外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外汇局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由外汇局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第十八条 外汇局对贸易信贷转口贸易等特定业务,以及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等特定主体实施专项监测第十九条 外汇局对下列企业实施重点监测一 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匹配情况超过一定范围的二 经专项监测发现异常或可疑的三 其他需要重点监测的。
企业贸易进出口可收付汇额度,按对应收付汇日期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成交总价与相应收付汇比率的乘积累加之和确定二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和预付货款可付汇额度,由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企业的业务特点确定第五十一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B类企业付汇开证出口贸易。
对外贸易经营权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 引实施细则到外汇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
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向其总行或通过其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获取业务管理员用户的初始密码需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前两样可在网上下载到,后三样要求原件加复印件。
1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2对贸易外汇的管制,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对进口付汇的管制3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4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
A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的规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企业,其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而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一次进口货物未付汇,外管局不会处罚只是记录企业违规的,超过3次或3次企业会降级付汇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有关售汇以及付汇的管理规定,审核用汇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或将其购买的外汇向境外支付的行为。
1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境内个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境内机构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因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发生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拓展资料1 外汇原则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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